VC/PE

  概述


  快速发展

  引江律所VC/PE专业组是为满足客户多样性、复杂性的法律服务需求而组建,同时也是引江律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业务领域的律所发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引江律所成熟的发展模式及引江律所律师丰富的业务经验和独到的见解,在众多项目中为客户提供了富于创新性和商业化的解决方案,这也让引江律所在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领域快速的脱颖而出。

  丰富经验

  VC/PE业务是引江律所律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之一,多年来一直保持着骄人的业绩。目前已为众多企业的私募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运作、退出等业务提供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

  全方位服务

  引江律所可以提供全面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法律服务,业务贯穿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项目管理和退出多个方面,不仅可以提供涉及境内人民币基金的设立,还可以提供设立境外美元基金(离岸)的法律服务,引江律所律师擅于将中国境内法律和境外法律有机结合,可以有效处理涉及股权、债权和夹层融资等各种复杂形态的法律事务。

  专业律师团队

  引江律所VC/PE专业律师团队招募了一批志同道合、专业定位一致的资深律师,由在私募股权和投资基金领域专业精深的高级合伙人领衔,统筹多个作业组,每个作业组由资深律师带队,负责具体项目,对于疑难复杂或复合型项目,通过引江律所众多作业组间的协同配合,以团队合作精神,充分利用他们法律技术和商业专业知识与深度市场联系相结合的能力,共同承办和解决客户VC/PE相关法律问题。

  服务范围


  私募基金的募集

  就公司的宣传、推介提供合规意见,降低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可能面临的合规风险

  协助公司制作宣传、推介材料,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并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协助公司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包括对合格投资者的识别、筛选、确认等

  协助公司制作风险调查问卷、风险揭示书,签署合格投资者承诺函等

  私募基金的设立及备案

  协助公司制作募集说明书、基金合同、合伙协议、投资协议、托管协议、外包协议、募集账户监督协议等私募基金备案所需的全套文件

  根据私募基金发行需要,协助公司设立有限合伙,包括出具合伙企业设立所需的合伙协议、入伙/退伙协议、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决定及其他相关决议文件

  根据私募基金发行需要,协助公司起草集团内部所需报批文件或出具私募基金设立专项法律意见书

  协助公司完成所有由公司担任管理人的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包括资管报送平台信息的填报、对基金业协会历次反馈的回复并配合出具所有备案所需文件,直至备案通过

  私募基金的运营维护

  私募基金备案完成后,协助公司根据基金业协会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的定期及临时报告

  协助公司完成私募基金产品的重大变更,包括修改、更新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及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信息,上传临时报告等

  协助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的清算,协助制作清算报告,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及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填写清算信息等

  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

  协助公司就私募基金拟投标的出具尽调报告,协助公司起草投资协议、投资意向书、回购协议、担保协议等全套投资所需文件

  协助公司制作托管协议或无托管情况下保证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及纠纷解决机制

  协助公司起草全套投资决策流程及议事规则,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合伙人大会议事规则、部门职责及投资决策流程设置等

  协助公司与拟投标的、投资人进行商业谈判

  私募基金的退出

  若私募基金拟采取IPO退出方式,则配合标的公司上市需要出具全套上市所需文件

  若私募基金拟采取并购方式退出方式,则协助公司涉及交易架构、起草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并购转让所需文件

  若私募基金拟采取股权回购方式退出,根据控股股东回购、管理层回购或企业减资等退出方式的不同协助公司起草不同方案的股权回购协议、股东会决议等文件

  若私募基金采取清算方式退出,则协助公司出具清算方案,出具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决定等文件,修改公司章程等